根据厦门市教育局综[2007]31号《厦门市2007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意见》的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决定面向同安区、翔安区招收在美术、体育、音乐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或特长明显又符合我校要求的学生,为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地做好这项工作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 招生对象及名额:
面向同安、翔安区各中学持有本地户口,具有体育、音乐、美术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4人。(招生名额在学校新高一招生数450人以内)
二、报名条件:
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。
(一)、综合素质条件:
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2个维度均达良以上(含良),其它学习能力、合作与交流、运动与健康和审美与表现4个维度均达到合格以上(含合格),并且相应的维度达到优秀等级,身体建康,学习态度端正,无其它恶习。
(二)、专业素质条件:
1、 田径:
具备较高田径运动素质,养成锻炼及卫生习惯,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,运动与健康维度达到优秀等级,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(以户口簿为准),初中时参加由校级以上组织或参与组织的比赛,获得校级以上(含校级)比赛个人前三名。
2、 篮球:
具备较高篮球水平,养成锻炼及卫生习惯,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,运动与健康维度达到优秀等级,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(以户口簿为准),初中时参加由校级以上组织或参与组织的比赛,获得校级以上比赛团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。
3、 跆拳道:
具备较高运动素质,养成锻炼及卫生习惯,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,运动与健康维度达到优秀等级,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(以户口簿为准),初中时参加由区级以上组织或参与组织的比赛,获得区级以上(含校级)比赛个人前三名。
4、 音乐:
具备较高音乐素养及健康的审美意识,积极参加艺术活动,能自信地表达,审美与表现维度达到优秀等级,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(以户口簿为准),初中时参加由校级以上组织或参与组织的比赛,获得校级以上(含校级)比赛个人前三名。
5、 美术
具备较高美术素养,及健康的审美意识,积极参加艺术活动,能自信地表达,审美与表现维度达到优秀等级,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(以户口簿为准),初中时参加由校级以上组织或参与组织的比赛,获得校级以上(含校级)比赛个人前三名。
三、对象的确定
报名完毕后,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对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核,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表决确定录取对象,原则上不能超过4个名额,并送厦门市教育局审批。
四、报名方式与时间
报名时间:5月14日—5月17日
报名方式:凡符合条件的学生,经本人和监护人同意,可直接向我校教务处索取报名表。
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厦门市国祺中学招生领导小组。
厦门市国祺中学
2007年4月25日